#關於立場
昨天跟老楊展開了一場討論。我們有不太一樣的觀點。
我們的辯題是這樣:
「甲打了乙,鼻青臉腫的乙告訴大家,甲打了他,並且偷了他的錢。這時候你身為第三方,你的立場是什麼?」
我的立場是聲援乙。
老楊的立場是:
「因為我看到乙鼻青臉腫所以我知道他被打,
但我沒看到乙錢被偷了,所以在錢被偷這件事上,
我帶乙去報警查明。
如果丙來問我發生什麼事,我只會說乙被打,但偷錢這件事,還待查。」
簡單來說就是即便乙被打是事實,
但乙說他錢被偷老楊不會先相信。
老楊沒有不對,但我覺得世界上需要他這種人、也需要我這種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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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完全理解一分證據說一分話,不未審先判,
是符合程序正義的。
但我是一個不會假設別人在騙我的人,
如果被打已經是事實,我就會相信他說他錢被偷也是真的,
而且雞蛋與石頭,我站在雞蛋那邊。
既得利益者並不是真的那麼需要你的共情,
然而對弱勢來說,有聲無聲的支持表態,都能給他們的力量。
不表明立場的人,當然是很安全的,
事情沒有被察明之前,的確也有局面翻盤的可能。
但難道所有事我們都得等曠日廢時的法律程序走完以後,才能夠表態嗎?
那時就已經不叫發聲了,
遲來的正義並不是真正的正義,只是平反。
非常多的社會議題,都需要先發聲、獲得關注、才會有得到重視。
「不要未審先判」這個立場,常常造就了對於可能犯法的加害者先不評論,因為審判還沒下來,
但對於受害者反而可以評論他有沒有道德上的瑕疵。
如果你覺得還沒塵埃落定就站隊,對「疑似加害者」不公平,那難道讓「疑似受害者」獨自面對孤獨的審判時間就公平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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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叫受害者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真的是受害者這件事,
我知道有理,但是非得眼見為憑這件事,有時候很殘忍。
就像<讓子彈飛>裡面,老六剖開自己的肚子,證明自己真的只吃了一碗粉。
旁人真的想知道真相嗎?還是想看你剖開肚子?
小時候從來不知道,正義是如此難實現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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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 世界上最常送我花的男子
出去玩耍時都不忘要摘花給媽媽🌼